人要比車兇,不要被速度限制自己...
 
但,沒事,請別自行剪斷煞車線;
也沒人叫你行經此路段被超速照相。
 
淡水登輝大道上方,唯一的橋,橋下即是測速照相機乙座,限速70 km/hr。
其實,時速70公里,不太容易因超速而被照,多半是外地人中獎。
Rich原本是想拍流動之車光影,可不是"故意"玩著閃光燈,呵~~
還好亮度不足,並未達到測速照相機的亮度,不然,應該會嚇到很多行經此橋的車輛。
 
為什麼??  為什麼只能拍到車尾燈呢??  嗚~~
 
 
 
走,向前走,堅持地往目標前進。
 
Rich最近很忙,忙著開店,忙到沒空拍照、沒空寫blog;
人還沒死,只是暫時離開,精神將與淡水同在。
 
 
 
 
 在Rich休息沒工作的這兩年間,懂得賺錢只是個"過程",
心中一直有更遠大的夢想與藍圖,Rich要它成真
所以,就直接開店了...
 
走,向前走,
創業是條不歸路,拼了命也要成功。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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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uchifeng197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