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ㄙㄨㄚ\嘴】鹹水雞,淡水鎮英專路54號前馬路旁攤販;
店名續嘴,意謂著讓人一口接著一口,
會買這攤,想也知道等一下有酒可喝,下酒菜是也。
    
只知道它在淡水英專路已經開很久了,不熟它的過去,
假日才出現的老闆女兒長得很漂亮喔,是女兒吧??
鹹水雞這樣小吃,反倒印象最深的是以前在逢甲常吃的,麻辣,脆筍免錢加很多。
 
打出的口號是,雞胸雞腿,單壹 35元,三個 105元;
呵呵,而逢甲十多年前價格是小雞半隻 60元。
    
但卻聽到今天賣完(或沒賣)Rich愛吃的雞冠,心情涼了一半;
人家攤頭都給拍照了,當然還是捧個場先。
 
續嘴最大的同業競爭,就是那些年輕人新開的去骨鹹水雞小攤,
那就看誰撐得夠久,誰的食物種類夠多夠新鮮啦,價格也有影響喔。
 
後來鹹水雞這的產品,Rich也曾經多年不碰,
新聞報很大,且常識也知道的小雞體內含的抗生素多多;
故,凡事適量即可,除非戒肉吃素。
    
原來鹹水雞也可以這樣吃,加入蔬菜,更添清爽好滋味,
則是那士林金雞母門口,凌晨兩三點好樂迪出來還在賣的那攤,給Rich的感動。
 
ㄙㄨㄚ\ 嘴,呵呵,反正語譯起來不就是續嘴
 
 
很暗,對不??  失焦,對不??
    
是誰把燈的關啦??  照不起來啊!!
 
只點了2雞翅、雞腿、雞胸、脖子、雞胗、2雞心、小黃瓜,共165元。
    
雞腿的肉多,下次可以多買,
場景不就是夏夜晚風的淡水河濱,一口鹹香辣勁,一大口台啤,
"蒼海笑,滔滔兩岸潮,浮沉隨浪..."
 
貓咪,這個有加辣喔,不能分妳吃喔,貓吃雞肉嗎??
 
 
開燈,打個閃光燈啊!!
鹹水雞要好吃,雞皮脆脆的,肉質得有咬勁,
調味用的油蔥將是決勝關鍵,瞧這細蔥花綠得漂亮;
真的是續嘴也續手,停不了的手指頭之我有帶衛生紙。
 
這張照片,就命名為"吃緊弄破碗",去年趕工為了再多搞個浮動碼頭
挖除岸邊淤泥不慎引發岸邊堤階裂開,裂到現在還在裂。
 
如果凡事都推給包商,這樣的公務員也太好幹了,高普考個屁啊!!
林北原本最愛的喝酒河景第一排席位,被換成了成片鐵網圍籬,不爽啦,怒~~
 
 
一艘船遇到海難即將翻覆,船長向天祈求把罪怪在他身上就好,不干船客的事。
天外飛來謎之音:你以為,我湊滿這一船的人很容易嗎??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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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uchifeng197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